在院长的领导下,教学秘书的工作职责是:
一、协助院长做好常规教学管理工作,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。
二、每学期期末按照教学计划列出下学期开课计划,并协助教学科长协调各院、各教研室,排出学期课程表。
三、向任课教师抄发教学任务通知书、课程表、学生名单、成绩登记表、教学进度表和校历。
四、负责教师的教学工作考勤、工作量的登记核对和上报工作。
五、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要求,协助教学科长做好教材的订购、发放与保管以及自编教材、讲义、参考资料和试卷的准备工作。
六、负责本院学生的学籍管理,建立、保管学生学籍成绩档案。
七、负责处理有关教学、教务、学籍方面的咨询、来信、来访等;经常与各院、部及院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系,了解对外语教学的意见和建议,并及时向有关教研室反馈。
八、负责各种教学文件、资料的收集整理、归档。
九、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十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