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在院长领导下,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工作,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教学方面的方针、政策、规定和任务。
二、组织制定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大纲及实施方法,交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。每学期两次(期中、期末各一次)检查执行情况,并提出改进措施。
三、布置教学任务,审定开课教师名单,督促检查各个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,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。
四、组织研究、改进教学和辅助工作,主持全院教学交流活动。
五、对全院教学人员培养计划和对象提出意见,负责组织教学人员进修活动和业务考核工作,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、晋级、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。
六、组织全院计划内专业、非专业英语教材的征订和编写工作,并审核征订各类课程的教学参考书。
七、组织安排本、专科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。
八、负责对各专业教研室的管理,组织指导各教研室开展各项教研活动。
九、督促、检查教务人员做好学生学籍管理、奖惩、学习成绩以及教师工作量计算、统计和上报等日常教务工作。
十、负责处理和完成院长和上级交给的有关部门教学方面的其他工作。